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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世界公視大展精選影展
 
法律Hold不住單元
Judicial Apparatus
黑法正義
Give Up Tomorrow
影片介紹:
一起虐殺事件,奪去一對年輕姊妹的生命,震驚了菲律賓社會。然而更令人痛心的,是政府的辦案方式。警察無視不在場證明,使得無辜少年鋃鐺入獄,法官的辦案過程更是漏洞百出。這些荒謬不堪的司法瑕疵所犧牲的,不僅是那些被關在監牢中的孩子,還有再也不能被伸張的社會正義…

影片預告:
 
觀後小感:
今年公視影展參加四場看了八部影片,幾乎全勤了,
發生在菲律賓的《黑法正義》與發生在丹麥的《狗仔狙殺令》兩片相互對照。
 
相同的點在於,年輕女性的兇殺案,被害者生前遭到性侵,
被指控的嫌犯經過媒體渲染,未審先判成為殺人犯,莫名其妙的被拘提,
不同的點在於菲律賓的《黑法正義》可能在背後有更多政治操作,
套句盜墓筆記的話,這個水不知道有多深,
帕可(Paco)從1997年被冤獄到現在2013年,16年,人生有多少個16年,
如果一個無辜的人莫名其妙進了監獄,有多少人有背景有後台能夠改變現況撥亂反正。
 
在看英文標題「Give Up Tomorrow」時,
以為是已經連明天都放棄,好像已經看不到明天的陽光了,
不過片中帕可有解釋,是「到了明天再放棄」之意,
或許這個英文標題有雙關的意味存在。
 
首先談媒體的角色,媒體對「年輕女性的兇殺案」似乎特別敏感,
二十幾歲,青春年華,竟然被狠心姦殺,棄屍荒野,
就像聞到血腥味的蒼蠅聚集過來,對殺人犯窮追猛打,儘管殺人犯不見得是真兇,
急於找一個人扣上真兇的帽子,尤其看起來是個望族、小開,更能好好借題發揮,
越戲劇性越好。
 
天天都有人死亡,天天都有不公不義的事發生,
為何獨居老人的死沒人關心,年輕女性的死就會引發爆炸性的關心,
媒體的操作"功不可沒",究竟是真的關心姊妹的慘死,
還是找個對象洩憤,不管這對象是誰,把長久以來的壓力對其抒發。
 
再來談菲律賓的法官
不曉得菲律賓的司法制度實際上如何運行,法官能自由心證獨斷獨行如天皇老子般,
那要收買豈不是簡單多了,
比起收買證人、偽造證物,或是收買12位(?)陪審團,收買法官一人即可,
法官之大大如天,即使總統也無法推翻法官判決。 
很好奇本案法官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是什麼背景、
他有什麼想法、在歷史上會留下什麼評判,
滿可惜的是在片中並沒有拍到這個部分。
 
最後談被害姊妹的父母親
如果他們說的並非事實,不實的指控、作偽證,他們不需負責,
甚至最後有可能連屍體都不是他們女兒,
那麼與屍體無相關的人對帕可的指控,自然也無法成立了。
 
記得在衛斯理某本小說中提到一個詭辯的情節,
警察在路上找到一個人,叫這名路人證明自己的清白,
但是,首先警察必須提出證據證明路人有犯罪,
如果路人堅持警察必須先提出他有罪的證據他才願意提出清白的證據,
然而警察堅持路人必須先提出他清白的證據才願意提出有罪的證據,
雙方就陷入僵局了。
那麼究竟是證明一個人有犯罪的容易還是證明一個人清白的容易,
我們很容易證明做過哪些事,但是很難證明沒做過哪些事,沒做過的事怎麼證明?
只好用排除法,那時候人在哪邊,跟誰在一起,基於一個人無法在兩地做兩件事的原則排除。
 
我會思考如果有天莫名其妙被栽贓,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例如多使用手機訊號、多拍照、多留下臉書打卡、多與警衛/店員/鄰居交談、多充實人際關係...等,
這只是自保,如果某天那個不知有多深的水要栽贓一個人必定有十足的把握,
但,更要思考,該建立怎樣的社會,讓平凡無辜的人不會、至少很難被栽贓,
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我期待著不用恐懼時時掂量著自己有幾兩重,吃飯、說話、就業、行走、居住,過活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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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齣有如「菲律賓版蘇建和案」的閉幕強片
閉幕場「法律Hold不住」大爆滿。
馬上就要播映今年台中的最後一場——閉幕單元「法律Hold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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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山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